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职称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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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政工师。其中政工师为副职务,政工师为中级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职务。
条 政工职务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二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
(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第三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大学专科、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获得双学位或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任职资格。
(二)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三)密切联系群众,能立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述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第四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2年。
(二)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的工作实绩。
(三)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取得中级职务(政工师)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不少于3篇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
编辑:59129378;55834618
号:(职称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