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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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7.3.2 企业主要人员
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1)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
道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
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
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资
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7.4 承包工程范围
37.4.1 资质
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
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
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
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37.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 5 万吨级
及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
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
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
广州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资质代办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
海岸与近海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