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危废处置公司,危废处理价格,危废处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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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直至1996年才正式发布了腐蚀性和毒性鉴别的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85.1~3-1996)规定了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和浸出毒性、危险废物的反应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目前还没有制定的,时只能参考国外的有关标准。
可燃性
规定可燃性的目的,在于识别那些常规贮存、处置和运输条件上存在着火危害,或者是一旦着火能够严重加剧火情的废弃物。
美国的RCRA法规(40CFR261.21)对可燃性做了严格规定,凡废弃物的代表样品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性质,那么这种废弃物就具有可燃性:
①非水溶液液体,含(体积比)小于24%,采用ASTM标准规定的方法以闭杯试验器测定,或采用其他等效的标准方法测定,其闪点<60℃(140°F);
②非液体物质,在标准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能够因摩擦、吸潮或自发化学变化而引起火灾,并且一旦着火即猛烈持久地燃烧,造成危害;
③根据局的标准方法,或按批准的等效试验方法测定后属于可燃性压缩气体;
④能够产生氧气快速促进有机物燃烧的任何一种物质(如氯酸盐、高锰酸盐、无机过氧化物或硝酸盐)。
危险废物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体产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一般都有一定破损,卸货时尤要注意。没有站台的地方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子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起到缓冲作用。要告之货主,对危险废物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厢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
在危险废物储运过程中,静电危害也是对储运生产安全的威胁。所以各生产单位对静电的防范工作都是很重视的。但由于各种危险废物性质的差异,静电产生和防范措施也有所不同。
固废危险废物处理方法
1、焚烧法
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有毒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是一种可同时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处理技术。焚烧法处理危险废物是目前世界上应用广泛成熟的一种热处理技术。
适用范围:危险废物,高浓度有机废液、废油渣、有机污泥类废物等
2、等离子体法
等离子体处理危险废物是采用等离子火炬或弧将废物加热至温(一般控制在3000~5000℃,可超过10,000℃),此时基本粒子的活动能量远大于任何分子间化学键的作用,物质的微观运动以原子热运动为主,原有的物质被打破为原子状态,使其丧失活力,从而将复杂的物质转化为简单的无害物质。
3、微波处理技术
微波处理技术是采用微波,在300—300,000MH2之间的光谱从废物内部加热使微生物失活。
4、稳定化/固化处理
常见的是水泥固化和石灰固化处理。由于技术局限性,固化处理时一般选择添加固化稳定剂
主要适用:含重金属的废物、炉渣和飞灰;
5、物化处理。分为中和还原和生化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