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代办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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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新内容,加盖企业公章,整理相关工作章程、股东会议决定、承诺书等,还有企业相关证件,例如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4、更改税务登记证(由税务局办理);
5、更改银行信息(由基本开户银行处理)。
工商变更流程
审查
1、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申请材料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