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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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1 背景与问题
药品经营企业(主要指批发企业,下同)的主要责任是做好药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管理。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应认证药品批发企业8108家[1]。长期以来,我国的药品经营企业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和承担医药商品的储存和运输。据有关报告显示,国有医药商业亏损率达35.5%以上。其亏损原因,除了体制问题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仓储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比重过大。这种物流模式不仅闲置了大量的储运资源,而且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
2001年,国家依法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之后,发展壮大中的药品经营企业,随着销售网络的不断延伸和扩大,渐渐地告别了传统意义上的药品物流管理模式,开始寻租第三方物流代理的企业进行药品的储运管理,通常称之为物流托管或【药品物流】外包。由于现阶段国家在药品储运托管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要求作为第三方物流代理的储运部门对托管承运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和养护。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我国药品消费额为1400亿元,预计2006年药品消费额达到2100亿元。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储存、配送药品要具备符合药品特性的特殊条件,大部分生物制品需要冷藏、40%左右的药品需要阴凉、有的 药品需要避光防潮等,否则轻者降低效价,重者或变质或失效。现阶段一般的【药品物流】企业,一方面没有药品技术人员,另一方面缺乏储运药品的条件。药品在储运过程中,由于储运车厢或仓库温度过高以及装卸造成的药品变质、污染、包装破损等问题司空见惯,不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物流】托管的成本仍旧居高不下,而且存在严重的药品安全和质量隐患。近年来,一部分实力强的大型药品经营企业,一方面在销售目标市场大化的区域内积极寻找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该区域终端经销、配送的协作伙伴;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方具有条件的物流代理企业或者自己径直将药品送到该协作伙伴,然后由该协作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成为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雏形。但是,现阶段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与该区域经销商的协作仅是过票而已,实际上药品仍旧从体外循环进入终端消费市场,药品在储运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养护缺失,传统的药品物流托管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2 对策
发展与规范药品现代物流,要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将流通过程中的药品储运管理业务分流出来,委托给第三方药品【药品物流】代理的企业代为管理,将自己主要精力转移到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上来,集中做好市场药品营销工作,加快物流和资金流的运转速度,大限度地节约企业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