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创新圈项目设定依据
-
≥ 1件¥10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1设定依据
1.1《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
1.2《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深圳市财政,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1.3《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深圳市科技创新,深财科【2012】168号。
2.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深港联合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以上业务可找登尼特,专人全程跟进,详询:或,深圳登尼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了解更多资讯,欢迎登陆登尼特官网:-group.com,-compan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