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弃继承权咨询遗嘱公证程序时间问律师
-
≥ 1件¥1.00
广州父母先于子女死亡,继承房产需要哪些人放弃继承权?
咨询电话及:(张静),王林是某机关干部,他的父母离异多年。2006年父亲因交通意外死亡,留下一套房产。王林来到公证处想要办理继承权公证,经公证员向王林了解,王林的父亲自从离婚后始终一个人生活,没有登记结婚,该套房产是王林父亲离婚后购买的,王林的奶奶在世,而爷爷于2007年死亡,王林的爷爷奶奶共生育三个儿子。公证员告知王林,需要王林爷爷的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到场,王林说他爷爷的父母也已去世多年,而王林的大伯于2009年死亡。公证员随即告知王林,他大伯的配偶和子女也得来公证处。王林一听十分不解,他不明白,为何自己觉得很简单的事反而会牵扯到这么多人呢?
公证员介绍,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本案中,继承即从被继承人王林父亲死亡时开始,由于王林的爷爷在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而又于遗产分割前死亡,那么王林爷爷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王林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王林爷爷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而王林的伯父又于2009年死亡,那么王林伯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有权继承。
公证员提示,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及: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单元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