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山南环评验收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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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对策
5.2 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和推荐
5.3 规划的结论性意见与建议
6 监测与跟踪评价
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及有关建议的处理情况。而对于需要试生产的建设项目,需要在投入试生产的3个月内,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环保验收
因此,环评文件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试生产是某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前置程序。“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第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三,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
完成验收;第七,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