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并且有足够的将图样转化为实际制造工艺的人员;配备 A 级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专职检验人员不少于 5 人;
余热锅炉
余热锅炉应当参照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条件执行。特殊结构的余热锅炉,可以根据产品结构特征适当降低条件要求,但是在制造许可证书上应当明确限定具体产品范围。
其他锅炉
只制造贯流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盘管锅炉或者铸造锅炉的制造单位,可申请专项制造许可,在制造许可证书上明确限定具体产品范围。资源条件参照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条件,可以适当降低条件要求,但是应当具备特殊结构所需的工艺装备(如盘管锅炉的盘管机等)。
技术人员数量,是指锅炉、热能、化工机械、暖通、焊接、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等的中专以上教育人员数量;
A 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工中,配备 FeⅡ及以上类别材料(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试件合格项目的焊工人数比例不少于 50%。
安装工艺文件
安装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结合锅炉实际类型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
(1)焊接工艺;
(2)胀接工艺;
(3)无损检测工艺;
(4)校正、组合工艺;
(5)吊装工艺;
(6)耐压试验工艺;
(7)筑炉工艺;
(8)烘炉、煮炉或者化学清洗工艺;
(9)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
(10)炉排及辅机安装调试工艺;
(11)试运行工艺;
(12)其他有关工艺。
试安装工程的设计和受压元件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试安装工程应当经耐压试验、总体验收合格。试安装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试安装过程应当接受监督检验。
换证业绩
安装单位换证时,许可周期内应当具有与持证级别相应的安装或者改造、修理业绩,否则换证评审时按照申请取证的要求准备试安装工程。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条件的通用条件是所有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包含无缝钢管,阀门等)的前期条件,看完这个条件要求后,在结合各个产品的专项条件去准备取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