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办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公章五枚: 公章 合同章 发票章 人名章财务章; 5、公司章程; 6、银行开户许可证。
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⑸实行非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⑷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