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门诊污水处理设备招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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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使用范围
小型医疗门诊、口腔牙科、整形诊所、实验室、手术室、门诊室、化验室、试剂室、美容院、疗养院、卫生急救站等小型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四、排放标准及消毒时间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门诊污水排放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病杆菌。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3、诊所口腔污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2mg/L~3mg/L,水中保持剩余臭氧浓度 0.2mg/L~0.5mg/L;对于质量较差的水质,加臭氧量应在3 mg/L~6mg/L。
4、臭氧与污水接触时间
A、诊所口腔污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2mg/L~3mg/L,接触时间维持5min~10min;
B、污水消毒: 采用 15 mg/L~20mg/L, 接触时间维持10 min~15min,处理后的污水清亮透明,无臭味,细菌总数和大肠菌数均可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处理长期使用曝气池,曝气机,建设立的沉淀池,过滤罐,消毒罐,二氧化氯发生器等传统工艺,工程投资占地面积广,能源消耗和管理成本,加上需要使用盐酸和氯酸钠反应二氧化氯,而盐酸则是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危险品,且采购使用非常不方便。
而山水非动力综合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从传统过程的基础创新为医院污水处理提供了理想的设备。
设备按照生物净化和流体力学原理,采用“化粪池→格栅→调池→生化池→沉池→消毒池→排污”工序,经过处理的污水完全符合国家标准“GB18466- 2005年度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环保机构,卫生防疫部门和全国近百家医院使用,并提供相关的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表,来证明设备设计合理性,第二技术进入稳定的表现,使用安全,国内技术性能适合中小医院医疗机构使用。
医疗机构污水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