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非运营货车报废回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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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2、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规定进行拆解。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组装、倒卖涉嫌赃物或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简称“五大总成”)等零部件。其中,对回收的报废大型乘用车、货车等营运车辆、校车,在公安机关监督下予以解体。
河南省报废气车回收公司长年面向河南省全省、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三门峡、周口、焦作、济源、商丘、信阳、境界。上门回收报废气车,报废车回收价格,河南省报废车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