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生产花灯多少钱,制作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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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产物,兼具生活功能与艺术特色。花灯是数千年来重要的文化,它酬神娱人,既有“傩戏”酬神的功能,又有娱人的价值,现代社会多于春节、元宵等节日悬挂,为佳节喜日增光添彩,祈求平安。
花灯通常分为吊灯、座灯、壁灯、提灯几大类,它是用竹木、绫绢、明球、玉佩、丝穗、羽毛、贝壳等材料,经彩扎、裱糊、编结、刺绣、雕刻,再配以剪纸、书画、诗词等装饰制作而成的综合工艺品,也是中国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品。
地方戏曲《花灯》。清乾隆中叶,由于昆明商业发达,外省会馆、行业会馆纷纷建立,各地流行的戏曲声腔和戏班也随之而来。为适应地方语言习俗,经历代艺术的加工改造,明清小曲与民歌小调逐步结合,形成了昆明花灯。
早期演出是与会火(社火)结合。会火由灯会(灯班)组织举办,于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活动,演出前要举行"迎灯神"仪式,并由管事向各处投送灯帖。演出队伍由写有"太平花灯"的大灯和写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字样的各形彩灯,随后依次是过山号和文武乐队、狮灯龙灯队、武术杂耍队、高跷、旱船、跑驴、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装的剧中人物或"鹬蚌相争"、"大头戏柳翠"(或为:大头和尚戏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灯帖的人家祝贺。
茶灯、地花鼓等民间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
花灯舞蹈是云南花灯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花灯舞蹈有只舞不唱的如《狮舞》、《猴棉花》等,有集体性的歌舞,如《连厢》、《拉花》等。花灯戏的行当,原来只有男女二人,以后才分为生、旦、丑三个行当,当花灯戏演出中型、大型的角色众多的剧目以后,又增加了其他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