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欧盟pops法规新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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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列入公约控制的POPs共有12种(类),它们被合称为“肮脏的一打(Dirtydozen)”。其中不仅有环保经典名著——《寂静的春天》所针对的导致“万鸟齐喑”景象的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具体包括:艾氏剂:有机氯农药,用于防治地下害虫和某些大田、饲料、蔬菜、果实作物害虫,是一种极为有效的触杀和胃毒剂;狄氏剂:有机氯农药,用于控制白蚊、纺织品类害虫、森林害虫、棉作物害虫和地下害虫,以及防治热带蚊蝇传播疾病;异狄氏剂:有机氯农药,用于棉花和谷物等大田作物;滴滴涕:有机氯农药,曾用于防治棉田后期害虫、果树和蔬菜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目前主要用于防治蚊蝇传播疾病;六氯苯:用于种子杀菌、防治麦类黑穗病和土壤消毒;也用作有机合成的中间体;同时也是某些化工生产中的中间体或副产品;七氯:有机氯农药,用于防治地下害虫、棉花后期害虫及禾本科作物及牧草害虫;具有杀灭白蚊、火蚊、蝗虫的功效;氯丹:有机氯农药,用于防治高粱、玉米、小麦、大豆及林业苗圃等地下害虫,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的广谱杀虫剂。同时因具有杀灭白蚁、火蚁的功效,也用于建筑基础防腐;灭蚁灵:有机氯农药,具胃毒作用,广泛用于防治白蚊、火蚊等多种蚊虫;毒杀芬:有机氯农药,用于棉花、谷物、坚果、蔬菜、林木以及牲畜体外寄生虫的防治,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20世纪60~70年代在日本和中国台湾省两度造成重大环境公害——“日本米糠油事件”和“台湾油症事件”的元凶多氯联苯;还有在1999年曾在欧洲引起鸡肉污染事件轩然大波、直接导致比利时内阁集体下台的二恶英类。
目前,POPs的危害和淘汰、削减的必要性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截至2006年6月底,已有151个国家或区域组织签署了POPs公约,其中126个已正式批准该公约,公约已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在生效。中国是POPs公约的正式缔约方,是2001年5月23日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2004年11月11日,公约已正式对中国生效。中国已建立了以国家环保总局牵头、11个相关部委参与的国家POPs履约协调机制,并已在机构建设、能力加强、技术示范、公众意识加强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履约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为该协调机制的日常办事机构。
废弃库存农药存在的原因有多种:⑴因被禁用原因而积存下来的未售完农药;⑵因未妥善贮存或保存过期而造成农药变质;⑶原产品的用途已不再适用;⑷因辅助成分化学变化而导致产品无法使用等。作为20世纪许多国家曾广泛使用的农药类别,滴滴涕等POPs农药的废弃库存现象较为普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清单调查结果,中国废弃库存POPs农药的总量约为4000~6000吨,其中:滴滴涕废物量为2600~4500吨;六氯苯、氯丹、灭蚁灵的废物量约为1500吨。目前在生产领域,已经确定位置与数量的杀虫剂类POPs废物为2228~2458吨。在农业流通领域,已核实的滴滴涕废物量为14吨;卫生流通领域,已知的滴滴涕废物量为11吨。这些POPs农药废物主要分布在江苏、湖南、四川、山东、天津、山西、河北、辽宁8个省份或地区,占总废物量的70%~80%。上述POPs废物基本采取露天堆放和简易圈围的存放方式。这些废弃库存POPs农药接下来将按照国家履约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行动计划(NIP)的统一部署,逐步完成安全处置或环境无害化管理。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管控日益受到重视,国际上已经于2001年5月22日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一公约,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欧盟属于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履行公约的规定。基于此要求,欧盟发布了PoPs法规(EC)850/2004,且于2019年6月25日发布了新POPs法规(EU)2019/1021,新法规已于2019年7月15日生效。
所有销售到欧盟的各类产品,须按均质材料(包括可接触及不可接触材质)拆分后进行测试,物品中若是金属、陶瓷、玻璃等材料,不需要检测;若是塑胶、橡胶、海绵、纺织品、涂层等非金属,需了解材料的用途之后推荐检测POPs中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