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操作公司出口返厂退运手续手续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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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退运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是国内生产出口的货物,退运返厂要有原出口单证;不能提供原出口单证的职能退运保税区(在维修目录内,需知维修目录可联系我)
(2)退运是因产品质 本身问题, 能是以翻新为目的。
(3)外包装上 必需标明原产国,即 中性包装。 (4)维修完的零部件 能再带进国内,需作垃圾处 或出 港。
退运进口货物
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凭《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1.退运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2、进口退运的报关手续
1.退运进口报关手续:
(1)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已收汇,已核销,原发货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应凭加盖有已核销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退还企业)或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以及保险公司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手续,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未收汇,凭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应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若出口货物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应批注实际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办理退运送回工厂维修再复出口,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退运申请、盖公章。。
(2)、退运协议(中英文对照)。
(3)与国外客户鉴定退运维修返修协议。
(4) 原出口整套单据: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与核销收汇联(就是报关单的绿联和黄联),一定要正本。原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原出口,装箱单,合同,复印件即可(如已核销外管局开已核销证明,如已退税到税务局开补税证明)。
(5)、收货人的国家商检机构出具的质量问题报告,国外商检机构出质量报告,也就是3方机构出具。此证明时间较长,流程繁琐。需等待审核。
(6)、报关、报检委托书。
(7)、需要交纳金
退运返修流程:
1. 双方同意退运,并签订退运协议,中英文各三份正本。
2. 退运提单,到货通知书。
3. 由官-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证书,一正一副(由客户说明产品因哪些问题而导致不能作业,如果客户不提供证书,那么由收货人出具,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被海关查到情况不相符,后果严重)
4. fp、装箱单、合同(这个是中文的,由收货人提供,但前提是客户要提供这批货的fp装箱单)
出口退运申报需要的单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证(原出口经营单位抬头申报免税退运进口);
2、货物退回进口报关单证(发票、箱单、申报要素、提单等)
3、双方退运协议(中英文版,有签字和盖章)
4、境外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存在质量问题)
5、国税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6、退运情况说明,注明质量不符,并且列明质量不符的详细情况;
7、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资料,如外汇管理类别证明。
注意事项:
1、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IPPC)
2、退运货物虽然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但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3、如果退回货物是化工品,特别是危险品,则满足危险品进口要求。
4、退运货物虽然以原出口单据作为申报依据,但有的退运货物只有部分退运,还有的货物会重新包装,所以申报时要注意。
5、如果是法检商品,企业要申报属地检验。
6、退运货物一般情况下海关都会查验,所以企业要特别注意
7、退运货物的数量、重量,不可超过原始出口的数量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