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代办原产地证FORMP
-
¥100.00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代办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RCEP 、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中巴FORM P原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三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第五栏: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六栏:项目编号;
第七栏:唛头及包装编号,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说明及HS编码;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第九栏: 毛重或其他数量及价格(FOB;
第十栏:发票号及日期;
第十一栏:备注;
第十二栏:出口商声明;
第十三栏:签证当局证明。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代办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RCEP 、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ORM P样本说明
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该出口人是在我局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司。
第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机构(AVAILABLE TO CUSTOMS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为证书项下货物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所填写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
第四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填“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填写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是国内港口,经香港转口的可填写,如:“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货港是巴基斯坦的港口。
第五栏: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六栏:该栏可填写货号编号或留空。
第七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发票”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麦。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六到十一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填写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对应货物名称注明六位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八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P”;(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国产价值成份≥40%,填写国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0%”;(三)如货物为含进口成份,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0%”。
第九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注明货物的FOB价值。第七栏的品名,H.S.编码,第八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栏:填写发票号、发票日期。
第十一栏:该栏可注明定单号、信用证号等,也可留空。
第十二栏: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
第十三栏:填制签署日期,由签证机构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代办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RCEP 、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中巴FTA原产地证FORM P开船日期和提单上开船日期不一致有影响吗
巴基斯坦清关是要求FORMP信息和提单上的信息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可能会影响到客户清关的,已经出证的产地证无法修改建议重新出一份哦。
我司代办FORM P原产地证,当天即可出证!
生产商可以显示贸易公司!
实力资源,为贵司省钱省事,详情欢迎联系我司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