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2017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公司可申请);②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③ 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④ 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⑤ 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①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②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⑤ 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②、③、⑤、⑥这四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