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停车位个性涂鸦展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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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鸦”,早出自唐朝诗人卢仝的《示添丁》一诗:“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老鸦。”后来中国文人则以“涂鸦”比喻书画或文字稚劣,以示自谦。
维基百科对涂鸦的解释是,在公共、私有设施或墙壁上的人为和有意图的标记。涂鸦可以是图画,也可以是文字。未经设施拥有者许可的涂鸦一般属违法或犯罪行为。
涂鸦可以追溯到尼安德特人的洞穴壁画,在后来的不同历史时期,各种随手涂抹在特定建筑或物品上的文字、图画、符号等,以及现代旅游景区随处可见的“到此一游”,都被认为是涂鸦。
但事实上,作为街头艺术的涂鸦,早产生于美国,上世纪60年代,住在美国华盛顿的一个送货小子德米特里,随处涂写自己的绰号“Taki183”,这个举动不仅使其登上了1971年的《纽约时报》,也使涂鸦(GRAFFITTI),这个来自希腊文“书写”与意大利文“刮痕”的俚语成了一个艺术名词,街头涂鸦就此开始。
涂鸦文化开始于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盛行不衰。从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已有一群涂鸦爱好者依此为生,发展其有特的涂鸦艺术来表现自己的主张以及起鲜明的个性。到了后期便不再是单纯的反文化社会的行为,而加入了艺术的东西在里面,使其更容易被人们接受,更加合法。慢慢得从地下走到地上。
谈到涂鸦文化,他通常给予人两极化的看法;大多数的人都将它视为一种坏、污损、疯狂、侵犯、恐吓;但也有一些人则认为涂鸦是一种真正的美学性产物,是被压制者或没有发言权者的个性白。例如,卡吉(John Cage)就认为我们应该珍惜每一个涂鸦记号;1974年的作家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在他出版的《涂鸦的信仰》一书中,把涂鸦的现象看作是对罪恶的工商文明之种族性的反叛,并将它浪漫的解释为社会自由的无秩序的显示;艺术评论家苏勒·加布立克(Suzi Gablik)则认为那些街头少年被渴求新鲜的艺术市场所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