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原始指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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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印三酮法:将印三酮溶于无水乙醇或丙三酮中配成溶液(老师提供),用棉签蘸取溶液((到讲台上排队操作)),小心的拂过纸面,将指纹表面润湿,再用电吹风微风吹干,可看到红色的指纹显形。
潜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藏的指纹。
指纹鉴定一般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特殊情况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特征检验与比较:在指纹鉴定过程中,需要确定检材和样本的类型特征,寻找细节特征和其他特征。对于指纹类型的不同,则无须对该指纹作进一步检验;若指纹类型相同,则对纹线细节特征进行比较。这种比较通常通过特征对照法进行,确保比较的特征具有性,即不可能在任何其他人的指纹上出现。一般来说,八个特征符合点是必要的。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指纹的捺印其一应使用的印泥或印油,防止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堆积,形成捺印指纹的模糊和不清晰。印泥和印油为红色、兰色、黑色均可。其二是捺印指纹的顺序是以右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为依次顺序的,如果右手手指因特殊情况,指纹捺印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用左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依次代替,好在指纹捺印中 注明。其三在捺印过程中是将手指平放在要捺印的有关材料或文件上,从左至右用手指滚动捺印,捺印的力大小要掌握火候,这样指纹的纹路会清晰地留在材料或文件上,好在捺印前确认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遗留的程度。也可请人员或有这方面知识的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