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1)活性炭吸附罐按JB/T 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进行制造。
2)焊缝外观须平整、均匀,不得有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不得留有熔渣及飞溅物。
3)当设备为压力式吸附时,应有超压保护装置。
4)设备对活性炭的支撑建议采用滤板形式,滤板的平面度公差为5mm。
5)设备应设置方便的反冲洗管路及放净口,且所排放的液体应不对周围产生污染。
6)当设备进出水压力差大于0.05MPa时,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强度为5~10L/(s·m)。反冲洗时,应有防止活性炭被冲入管道内的保护措施。
7)设备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表和方便的取样口。
8)当设备为压力式吸附时,应出具准确的计算说明书,以确保设备能承受大的工作压力。
9)当设备为常压式吸附时,应进行盛水试漏,当设备为压力式吸附时,应在1.25倍的设计压力(且不小于设计压力+0.1MPa)下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检查焊缝及结构,应无损坏、异常变形及渗漏现象。
10)设备的材质,推荐使用碳钢或不锈钢,当设备为常压、小直径时,还可用有机玻璃、塑料和玻璃钢等制造。
其工作原理为,在通气管道中设置一定数量的活性炭吸附层,当废气经过这些层时,污染物质会被活性炭表面吸附,使废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降低,达到净化的目的。活性炭的特殊孔隙结构和化学性质,能够有效地吸附离子、气体和液体分子,因此成为吸附废气中有害物质的理想材料。
废气吸附活性炭的更换时间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吸附环境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例如,环境中有大量的腐蚀性气体或高温气体会使活性炭的失效速度加快。第二,吸附活性炭的质量和规格。通常情况下,质量更好的活性炭能够更长时间地保持其吸附性能。第三,吸附负荷。如果吸附负荷过大,超过了活性炭的吸附能力,活性炭就会迅速失效。
对活性炭吸附罐的内部结构设计有参考要求,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所有螺 栓、螺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 用不锈钢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得有锈蚀、毛刺、凹凸不平等 缺陷。
针对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活性炭吸附塔是处理有机废气、臭味处理效果好的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是有效的去除水的臭味、天然和合成溶解有机物、微污染物质等的措施。大部分比较大的有机物分子、芳香族化合物、卤代炔等能牢固地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上或空隙中,并对腐殖质、合成有机物和低分子量有机物有明显的去除效果.活性炭吸附作为深度净化工艺,经常用于废水的末级处理,也可用于长产用水、生活用水的纯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