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盘点服务-盘点库存的评估-企业盘点材料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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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结束后,应编制详细的盘点报告和清单,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固定资产盘点,公司能够保护财产安全,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和度。本文旨在为公司固定资产盘点提供指导,希望能对相关管理工作有所助益。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股东法定人数、认缴出资额、制定章程、确立组织机构、确定公司住所等条件。-《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发起人法定人数、股本总额、发行股份及筹办合规、制定章程、确立组织机构、确定公司住所等条件。
【产品及库存品评估案例】 某企业评估时产品实有数量为 100台,每台实际成本 500 元,根据会计核算资料,该产品生产成本中材料与工资、其他费用的比例为3:2.根据目前价格变动情况和其他相关资料,确定材料综合调整系数为 1.20.工资、费用综合调整系数为 1.10.由此可以确定该产成品评估值为
产成品评估值-100x500x(60%x1.2+40%x1.1)-58 000(元)
运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原则上可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的要求,对于十分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应根据其可收回净收益确定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