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能源管理体系代办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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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已于2009年3月11日发布,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国家财政部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万家企业低碳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万家企业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源管理体系。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2012年,已经将电子电器行业列入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范围。
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能源供给共有5个业务范围,包括煤炭,油、气,电力,热力,以及其他(地热、分布式能源、余热)等。能源需求共有10个业务范围,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筑材料,纺织,造纸,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其它。
用能单位高管理者要根据 能源管理需要,明确 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例如是在整个 用 能单位开展,还是在 用能单位的某个部门、车间开展等),从而为策划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