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仿真签名是指借助拍照、扫描、复印等方式 对签名笔迹,使其再现。之所以会有仿真签名出现,初衷是为了降低重复工作频率,缓解日常办公中大批量的签字文件等,人们为了提高 工作效率,缓解重复工作压力,将签名做成印章 或电子印章等,且再现的笔迹与本人签名字迹极为相似。由于仿真签名的推广,部分不法分子也纷纷利用仿真签名方式进行不法利益获取,例如防止名人,签名售卖获利,由此产生的对复制签名字迹鉴定进行笔迹鉴定的委托事项也越来越多。
观察对比数据分析鉴定技术适用于大部分鉴定,是目前鉴定中使用频率高的鉴定技术,根据观察设备的区别,将观察法分为目测法和显微观察法两种。目测法顾名思义是用肉眼观察,借助自然光的作用,以放大镜为辅助设备,观察检材 签名;显微观察法则是指通过体视显微镜观察检 材的方式。在具体鉴定实践中,目测法多用于字 迹痕迹明显的检材,通过目测观察字迹常规特征, 但对于仿真签名难以肉眼发现,鉴定存在一 定难度,这一情况下可以关注字迹笔画的立 体感以及字体边缘形态特征,初步判断检材是否 为手写。对于检材细节的检查,如笔画交叉位置 等,适合采用显微检查法,可以有效识别出仿真 签名形态、露白、瑕疵等特征,可以鉴定检材签名的形成方式。然后从数据库中分析临近时间签名基本可以判断此签名真伪问题。因此,对于复制签名字迹鉴定,为鉴定实效及鉴定准确性,建议采取此方法进行鉴定。
油墨测试主要通过检测笔迹色料的油墨特性 检验检材的形成方式,常用的用于分析色料成分 的检验方式主要有光谱检验法和色谱检验法两种。 考虑笔迹鉴定需要保持检材材料的完好性,色谱 检验法一般都会对检材材料采取提取,而有破坏 检材的情况,所以以光谱检验技术为佳。光谱检 验在复制签名笔迹鉴定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结合笔迹色料油墨浓淡程度的不同,在激发光下 表现出不同的转、振能级,绘制出具有明显幅度 的谱图,清晰鉴别出签名中物质成分的相同或不 同。因此,当鉴定人对签名形成方式存疑时,可 以使用文检仪中的光谱成像技术对签名笔画进行 油墨测试,对比检材与样材光谱成像图的差距, 辅助判断检材签名笔迹色料构成。但该方法对文检仪的设备要求高,如使用光谱设备使用成本更 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局限性,鉴定人 可先使用显微观察检验,光谱检验法可作为显微观察的补充方法。
刑事案件只收取嫌疑人的笔迹样本;收取相关人士的笔迹样本要按程序报批;原则应秘密进行;公开收取须经受审查人指认;应由办案人员亲自进行。民事案件收取有关人员的笔迹样本须经本人同意,收集到的样本材料经双方当事人所认可。样本确认以笔录方式记录。
正常人在模仿别人名字的过程中,他在犹豫,他思考的过程中就影响笔下的动作。像我们写别人名的话,肯定会出现这个特征,模仿度再高也不行,一定会留下痕迹。有一些细节的东西,起笔、转折,总是会有一些问题。但是多数还是符合的,模仿字大的特点就是形似。外行人和普通人一看,感觉这就是本人签的。
在研究者看来,会确定这种模仿是有条件的,譬如模仿人有被模仿人的文件以作为参照样本。我们每一个人签名时,不管如何有变化,都会留下规律,运笔自然流畅时,或着急下笔时,还有当笔划转折时,每个人都会留下不同的特点,而这就是笔迹鉴定家要去抓住的核心,通过这些东西,运用常年的经验,我们能判别出字迹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