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979-2024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棉签)毒理学安全性要求
-
面议
[引]
新版附录D方法对应的旧版标准方法为附录C。
新版的杀菌性能试验有5个方法,分别是①卫生湿巾杀菌性能试验(适用于卫生湿巾或可溶性物质的载体类产品);②剂杀菌性能试验(适用于液体剂或卫生湿巾挤出液);③载体浸泡定量杀菌试验(适用于粘稠状[半固体]产品如洗手液、沐浴露、凝胶等);④ 浸渍杀菌试验(适用于毛巾、棉袜等含有溶出性物质的织物)⑤振荡烧瓶试验(适用于含有非溶出性物质的产品)。
而旧版的杀菌试验方法只有1个。
随着新产品、新材料不断涌现,对产品的卫生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更好规范产品发展,守护消费者健康,市场监管zong局(国家标准委)在2024年6月25日发布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代替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主要修订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定义,增加了“卫生湿巾”“剂”“剂”等类别的术语和定义。
2024版范围:
适用于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2024版定义: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与直接接触的,为达到生理卫生或、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注:主要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排泄物卫生用品(不包括厕所用纸)和卫生湿巾、剂、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二是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
▲原材料应符合消毒产品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无害。不应使用废弃或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作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下列禁用物质。
▲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生产用水。
▲卫生湿巾、抗(抑)菌剂和其他含有抗(抑)菌成分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含量,其中用于手、皮肤、黏膜的产品,限用物质使用浓度应符合标准里要求规定。原材料中有标准规定的限用物质时,应在包装上标识。
三是优化了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将生产环境卫生指标、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与产品卫生指标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调整为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抗(抑)菌剂生产车间空气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工作台表面和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符合标准要求;
▲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初始污染菌应小于或等于 10 000 CFU/g 或 CFU/mL;
▲应对用于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并符号标准要求。
四是强化了产品卫生要求,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健康风险,按风险等级增加了pH值、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残留量理化指标,同时调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标和毒理学安全性要求。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特性和用途增加了理化指标。
▲明确了卫生栓(内置棉条)和提高了抗(抑)菌剂的微生物学指标的要求。
▲根据产品用途以及接触皮肤、黏膜的不同,细化了毒理学试验项目。
五是更新和补充了相关检测方法,调整了真菌检测方法,优化了残留量检测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标检测方法、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等。
▲增加了相关产品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空气采样器法、产品毒理学试验方法中眼刺激试验样品处理方法、产品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选择原则以及部分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尤其是增加了高吸水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优化了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中采样数量、接种样液量和真菌检测方法、产品残留量检测方法;▲调整了产品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中样品采集数量以及杀菌和作用时间。
考虑到标准实施后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对原材料、生产环境、产品卫生指标等进行调整,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同时,为避免产品的浪费,规定: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在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保质期)限为止。
—————————————————————————————————————————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项目的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
相关资讯
标识
9.1 产品标签说明书应符合 GB 38598 的有关要求。
9.2 消毒级产品还应在销售包装上标注“消毒级”字样、杀灭或微生物类别、消毒方法和消毒日期;在运输包装上标注“消毒级”字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及限用使用日期。
9.3 原材料中有表 2 规定的限用物质时,应在包装上标识。
附 录 D
产品残留量检测方法
样品采集
于消毒后,立即从同一消毒批号的 3 个运输包装中随机抽取一定量销售包装样品,采样量至少应满足试验所需(平行测试 2 次)规定的量,并留一定量样品在需要复测时备用。
分别于消毒后 24 h 及以后每隔数天进行残留量测定,直至残留量降至 6.2.1 所规定的标准值以下。
1、新版标准对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定义:本标准指与直接接触的,为达到生理卫生、或目的一次性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主要包括: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棉条等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裤、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卫生湿巾、剂、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本标准中剂和剂指直接用于完整皮肤、口腔黏膜和阴道黏膜(不包括用于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具有一定杀菌或(细菌和酵母菌)作用,但不以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的剂和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