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污损文件鉴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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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的字迹被变造、模糊与损坏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种:一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为了骗取财物或销毁罪证,为了伪造资历与身份而有意篡改票据、账册、合同、有关证件和档案等上的关键字迹;另一种是无意中造成的污损或自然条件影响而使文件上的字迹模糊与损坏。
文书鉴定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知识对诉讼涉及的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
文书鉴定的分类有:
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
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
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5、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
6、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
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7、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8、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形成时间);
9、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结婚证等证件)。
文书鉴定又称可疑文件鉴定。指运用知识,根据鉴定人的经验,并结合测量、检测的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断,对各类可疑文件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等进行的判断。文书鉴定的任务是揭示文书物证与特定人以及可疑客体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委托方对于书写时间鉴定的要求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相对形成时间是否存在差异鉴定,另一种则是单一材料形成时间争议鉴定。
依据相关规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涉及到文书物证鉴定项目,同时也涉及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污损文件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指印鉴定等鉴定项目,因此,请委托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是注意选择具备上述资质的机构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