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下属海上环境保护于2003年7月18日通过了IMO.MEPC.107(49)决议案。该决议对《MARPOL 73/78 防污公约》附则I 有关YWC型15ppm舱底油水分离器提出了新要求。通过此船用油水分离器可对船舶上的含各种燃料油、密度的残余渣油以及由氧化铁、表面活性剂等配置的乳化液混合物舱底水进行有效处理。
小型池好采用小吊装(也可人工滚管就位安装),吊装就位前基层垫层找平,吊装时注意化粪池进出口方向,箭头所指一端为出口方向,请注意核对是否符合工程设计图要求,化粪池标高符合工程设计图要求,本产品吊装就位后,测定水平度,局部调整垫层使之水平。
船用油水分离器共计十个规格型号,小的YWC-0.25(z)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可以配置于1000吨以下的船舶,大的YWC-5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可以配置于30万吨以上的大型船舶,所有的油水分离器要通过中国船级社的型式认可试验,油水分离器具体型号如下:
油水分装置除适用于船用舱底油污水处理外,还可用于工矿企业的油污水处理,其排放标准完全符合我国的有关要求。
在工业压缩气体的输送过程中,通常也会用到油水分离器,以免压缩空气中混入杂质对电磁阀等电器件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