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资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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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确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章程;
二、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三、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相关业务范围的从业人员;
四、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符合规定的工作场所;
五、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三年内法人和企业五吊销执照的记录;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共19809家,同比增加了13.43%,占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总数(58160家)的34.06%,排在全国各省(包含总局)的位。3月新批准机构310家,占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28.47%;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机构751家;本月没有持证机构申请注销。
3月,北京朝阳区、通州区、海淀区新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数量名,占本月新增机构总数的52.26%。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三区持证机构累计12185家,占全市持证机构总数的61.51%。注册地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持证机构1325家,3月新申请机构17家,迁入10家,迁出11家。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第三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名单,全国各省、市(区)共有47个项目入选。经我局推荐申报,广电总局评审,由我省广电机构实施的3个项目入选,分别是由省广播影视集团实施的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项目“海丝国际MCN”、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促进作用的项目“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以及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实施的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项目“‘海上花园 元梦厦门’城市夜景AR秀”。此外,省广电局获评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