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政策基金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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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策基金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19年5月7日17:43:13
成立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如果需要可以来我们公司当面面谈,也可电话咨询!欢迎来咨询!
需要办理基金会欢迎咨询刘洁:I89-IO82-I775.
小明:“医生叔叔,给我弄些止痛片吧。”
医生:“你身上哪儿痛呀?”
小明:“现在还不痛,待会我就要痛了。”
医生:“为什么?”
小明:“我爸爸马上就要知道我考试不及格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