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对企业估值-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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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评估机构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主要使用三种方法,即: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又成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机构会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评估这三种方法的适用性,然后再选择使用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有一些评估报告会采用分段法确定评估对象的预测期,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预测期期间(详细预测期)的现金流和明确预测期之后(永续期)的现金流。在详细预测期间,评估报告会逐年明确地预测未来一段期间(比如5年)评估对象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具体范围
具体范围是指评估人员具体实施评估的资产范围。是在评估的一般范围的基础上经合理必要的重组后的评估范围。在具体划定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达到具体范围时应注意:对于在评估时点一时难以界定的产权或因产权纠纷暂时难以得出结论的资产,暂不列入企业评估的资产范围;在产权界定范围内,若企业中明显存在生产能力闲置或浪费,以及某些局部资产的功能与整个企业的总体功能不一致,并且可以分离,按照效用原则应提醒委托方进行企业资产重组,重新界定企业评估的具体范围。
企业资产重组的主要形式:一是“资产剥离”;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填平补齐”。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应以企业正常的设计生产经营能力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