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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加工按一定比例的酵母味素,水解动物蛋白、I+G、味精、用于肉类食品中,如火腿、香肠、肉丸、肉馅等,可抑制肉类的不愉快气味,具有矫味作用,增进肉香熟成,赋予肉制品浓郁香味。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 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1时,其一般用量如下:罐头汤,0.020.03 g/kg;罐头芦笋,0.030.04 g/kg;罐头蟹,0.010.02 g/kg;罐头鱼,0.030.06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0.060.10 g/kg;调味汁0.100.30 g/kg;调味品 ,0.100.15;调味番茄酱,0.100.20 g/kg;蛋黄酱,0.120.18 g/kg;小吃食品,0.030.07 g/kg;酱油,0.300.50g/kg;蔬菜汁0.050.10 g/kg;加工干酪,0.050.10g/kg;脱水汤粉,1.02.0 g/kg;速煮面汤粉,3.06.0 g/kg。应用领域 在食品工业中,鲜味剂广泛用于液体调料,特鲜酱油,粉末调料,肉类加工,鱼类加工,饮食业等行业。

食品增味剂也可称为风味增强剂或鲜味剂。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一些食品添加增味剂后,呈现鲜美滋味,增加食欲和丰富营养。食品鲜味剂不影响酸、甜、苦、咸等4种基本味和其它呈味物质的味觉刺激, 而是增强其各自的风味特征, 从而改进食品的可口性。

增味剂是指能增强或改进食品风味的物质。 我国允许使用的氨基酸类型和核苷酸类型增味剂,有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油树脂等7种。

食品增味剂的使用对食品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若不科学地使用也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使用食品添加剂重要的原则是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安全性更为重要。衡量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有一个重要概念——每日允许摄入量(即ADI值),每天摄入这个数量的添加剂,不会有问题。

增味剂主要分为有机酸类、核苷酸类和天然产物提取物等三类。有机酸类有谷氨酸钠(味精)、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L-丙氨酸、琥珀酸二钠,增加和赋予食品鲜味;核苷酸类有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等,增加和赋予食品鲜味,而且与氨基酸类鲜味物质同时使用,呈现倍增效果

名称5’-呈味核苷酸二钠
价格98.00 元
地区云南昆明
联系张经理
关键词5’-呈味核苷酸二钠
有效物质含量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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