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资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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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高企申报准备环节:
1、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或是软件著作权申请或是技术诀窍等),通常生产型企业需要准备专利,现阶段专利授权周期时间相当短为7个月,软件著作权授权周期时间为45天;
2、项目编写,时间段与知识产权准备期重叠,不另算时间;
3、财务审计报告:在企业对研发费用归集实现的情况下相当快一星期出审计报告。
高企申报材料核算审查认定环节:
1、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接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组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的,并将电子类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送给选定人员;
2)认定机构接到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和建议,并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以上工作应在接到企业申报材料后60个工作日之内实现;
2、公示及授予证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
公示情况属实的,填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上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总的来说,高企申报的整体流程从准备环节开始到公示通过需要少约9-10个月;核算申报材料后等待的时间为75个工作日左右。
认定(申请、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认定管理办法
总 则
条 为扶持和鼓励发展,根据《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是指: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企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认定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称"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整改。
第七条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名单,核发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书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要求:
(一)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即使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专利也要办理专利转让手续;
(二)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三)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不限使用次数;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
(四)在申请及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其他权属人明确申明放弃使用;
(五)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六)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
(七)无证书的专利须拥有授权通知书,且有缴费单据;
(八)非的专利,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办理转让手续,经过专利备案,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
(九)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相关联;
(十)企业更名的应提供工商更名,以判断知识产权归属。
企业在选择代办机构时,往往会涉及到且是否具有国家资质这一话题。先来说,思睿晶是一家具有国家代理资质的正规代理机构。但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否资质,思睿晶为您详说。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性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这一工作属于商业资讯的范畴,这一业务本身的开展是不需要有任何资质的。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可以随意开设,无需取得任何资质。二、代理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必然避不开代理事宜。而代理,是具备国家资质的。因为代理是一件性质严肃、要求严格、影响重大的工作。企业取得相关代理资质。就目前全国情况而言,全国共有代理机构四千多家,其中北京和广东占据了一半。目前中国营业范围中带有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中,具有资质的企业,不足10%。
认定的标准解析
一、到天数的年限要求
企业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领域要求
1、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事实上有利于知识产权“核心支持作用”的认定。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即三年研发费用总额除以三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只要这个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就符合条件《管理办法》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研发项目)的确定
研发活动的确定方法与此前类似,包括行业标准判断法、判断法和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其中,目标或结果判定方法是前两种方式的方法。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认定申请书>>中“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3、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数的。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则省去了运用费用分摊机制的麻烦。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认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要求进行核算。
4、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为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
六、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由认定机构自行查询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特别事项”。
一:政策倾向1,大量举办各类性。如:知识产权局讲座,科研立项管理讲座,项目申报讲座。为企业树立正确的项目申报。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力度。的严肃性和含金量。3,切实了解企业对项目申报的实际需求,细化、具象地推出各类优惠政策,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4,推出培育入库项目,为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预演练兵的机会。5,大量组建项目申报行业协会,对项目申报机构进行培训,规范管理项目申报行业。二:市场分析:1,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然经历这一过程:个别人尝试——少数人跟进——大量涌入——市场混乱——市场调整——行业规范。目前科技项目行业正进入市场混乱阶段。2,不少新成立的机构,为获取市场份额,通过发达的推广途径,大打价格战。拉低了服务费用,服务费降低的同时,必然降低服务标准。而为了达到通过率,不少服务机构没有底线地进行虚假包装。造成了质量下降,数量急剧上升的现状。3近年来,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的。市面上提供高企认定服务的机构暴增。加上推广平台的助推。各类机构鱼龙混杂,混淆视听。其实不少机构成立时间也就两年。人员从业也就一两年时间,甚至是刚刚入行。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低标准下这类机构也能生存。中国的市场经济并非是纯粹的市场经济,特别是科技项目行业,跟相关部门调控有着很大的关系。自前年开始,科技项目行业开始进入乱想的时候,相关部门就已经开始了润物细无声的调控。今年应该是调控的收官之年,力度,动作明显。苏州派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您通过政策倾向来为您剖析相关部门的政策导向。
研发人员的统计1.1统计的难点a.部分申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层,在对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的同时,往往也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如何将其薪酬计入研究开发活动没有明确规定。b.有些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涉及多个部门,甚至多个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人员人工的归集和分配也比较困难。c.有不少申报企业为了达到增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目的,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中未列示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人员的薪酬计入研究开发人员人工。 1.2应对措施a.检查应付工资、管理费用明细账,全年各月份工资表,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教育背景(必要时通过检查明,以确定研发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背景)、工作经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资料,结合研究开发部门人员名单,确定研发人员的工用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b.对受雇的研发人员,需取得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证据。 c.对企业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按实际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如申报企业因不能准确地对工作量进行统计而常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应检查其分摊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