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大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成立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资产资本化,优化配置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生产要素,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将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现代林业、和美丽吉林,依据《国家行政许可法》(国家令〔2003〕第7号)、《对确保行政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