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单价 | 面议 |
起订量 | 1 |
供货总量 | 不限量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3天内发货 |
报告1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证书 |
报告2 | 货物运输报告(海运) |
报告3 | 货物运输报告(空运) |
报告4 | 货物运输报告(公路) |
报告5 | 货物运输报告(铁路) |
报告6 | 编制/审核MSDS |
报告7 | 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
报告用途 | 进出口通关、生产许可证 |
报告周期 | 8-12工作日 |
样品量 | 150g |
【引】
伪瞒报案例:企业进口腰果壳油未按危险化学品申报
海关对1票按照普通货物申报的腰果壳油进行口岸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使用罐式集装箱进行运输,桶身粘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疑似为危险化学品。查验人员经审核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等材料,了解到该批货物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具有腐蚀等危险特性。
这是一起典型的“危货普报”案例。危险化学品按照普通货物申报,隐瞒货物的危险属性,以及伪报、瞒报危化品运输、仓储、进出口等信息,将导致卸货、存储、运输等部门将危险化学品按照普通货物处理,一旦在运输或存储环节发生泄漏等突发情况,将损害健康,造成财产毁损、生态环境污染,后果不堪设想。
该企业未如实向海关申报货物的危险特性,已按规定移交后续处置部门。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要求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相关事项并申请检验;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陆运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承接危险化学品鉴别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自愿委托检验,可出具以下检验证书:
1.危险货物鉴定
2.危险化学品鉴定
3.编制/审核安全数据单
4.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5.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铁路/公路)
6.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证书
1、检验流程
明确检验项目(要出具什么报告) --> 填写委托申请单及其它申请资料 --> 我方确认资料无误并出具报价单 --> 寄样品和资料并支付测试费 --> 我方收到样品并安排测试、开发.票 --> 周期到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快递给企业
2、报检需要资料
1)检验申请单(请向邹工索取)
2)成分声明表(请向邹工索取)
3)自愿委托声明(请向邹工索取)
4)产品中文MSDS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GHS危险公示标签(如需我方审核公示标签)
注:以上资料都需要盖“委托方”公司章。如想了解更多,请致电邹工。
相关资讯
危险化学品逃避检验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如果存在不如实申报等伪瞒报行为,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义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未按照规定向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所委托报检事项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的,对委托人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导致骗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证单的结果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危险公示标签
按照《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定义,危险公示标签是指关于危险品的一组相应的书面、印刷或图形信息要素,因与目标部门相关而选定,标签固定、印刷或附着在危险品的直接容器上或外包装上。
标签的作用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及危险公示标签,应加贴于包装容器外表面上,用于表明货物的危险属性、警示信息和防范处置要求,供可能接触到危险货物的人员知晓货物的危险性和应急处置要求,避免造成伤害。
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送检样品为固体,需100克(如该样品需做自热试验的,需样1kg);
2.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2L);
3.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2~3罐未开启过的全新样品;
4.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联系;
5.送检样品包装(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退样”。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邹先生 |
微信 | 13760668881 |
手机 | 13760668881 |
邮箱 | 无 |
传真 | 020-32307789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2楼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玩具及婴童用品检测,化学品检验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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