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怎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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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消防软管卷盘的型号编制应按以下规定
示例:
灭火剂为水、额定工作压力为0.8MPa,软管内径为19 mm,软管长度为25 m的软管卷盘,其型号为:JPS0.8—19/25。
四、轻便消防水龙的型号编制
轻便消防水龙的型号编制应按以下规定:
示例:
消防供水管用,设计工作压力为0.8MPa,水带长度为30m的轻便消防水龙,其型号表示为:LQG8-30。
.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6.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2. 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3.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4.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5.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6.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7.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8.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9.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10. 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1.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12.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14.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七、其他
1. 疏散照明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 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但从防火的角度,除住宅建筑外,其他类型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公共建筑接近,因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除住宅建筑外的其他类型居住建筑(比如宿舍、公寓等),其防火要求需按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的相关要求,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分类要求执行!
三、宿舍建筑的设置及防火分隔要求:
1、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3.3.5)。
2、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3.3.9)。
3、宿舍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4.2.5)。(人防工程另有规定,参见第12条)
4、中小学宿舍居室不应布置在半地下室,其他宿舍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4.2.6)
5、宿舍建筑内不应设置使用明火、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学校宿舍建筑内不应布置与宿舍功能无关的商业店铺。(5.1.3)
6、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和锅炉房等不应布置在宿舍居室、疏散楼梯间及出入口门厅等部位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区域进行分隔(5.1.2)。
7、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不应布置在柴油发电机房、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的上一层、下一层,也不应贴邻。(5.4.12、5.4.13)
8、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