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瞪铃企业申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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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济南市登记注册,具有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三)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
行业或领域。支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四)电报企,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目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五)企业成长性指标: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须达到20%;上年度营,收入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上年度
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10%。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可放宽至500万元。
(六)企业创新能力指标:申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强,近两年年度研发投入强度(R&D)应达到3.5%以上:申报企业至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软件著作权4件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
(七)企业信用指标:申报企业应提供中人民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