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勘察资质代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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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主管部门。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设置中规定的进行考核。主导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见附件1。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