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2002年,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2〕12号)提出:“建设一支职业经理人队伍。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加紧研究制定资质认证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这表明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立,一开始就是与“职业资格制度”相联系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设,是与 “制定资质认证标准
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
2006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6〕11号)提出:“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这个文件次提出“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任务和“研究制定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表明中国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不能照搬照抄国外的东西。
2010年,《中央 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6号)再次提出:“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申报对象:
(1)企业主管副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等财务负责人;
(2)、高校和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3)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的高层管理者。
2、资格要求:
(1)已取得大专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8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国家财经类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