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预制舱预制舱设计规范湖南加工一次预制舱施工现场
-
¥91500.00
一次预制舱产品描述:
1.采用标准集装箱生产工艺进行焊接、防腐,可按不同规格进行加工生产,满足不同项目定制化的需求。
2.配置合理安全的起吊装置,方便运输。
3.该产品采用的吸音材料、合理的结构设计,使箱体达到降低机组噪音的目的。
4.箱体底座采用加强结构设计制造,提高强度,从而承受更高的发电机组动载冲击
一次预制舱电气及辅助设施配置要求
4.2.2.1高压预制舱内应设置完好的安全防护、火灾报警及视频监控措施,同时设置照明、检修、接地等,预制舱设备安全运行及人员巡检需求。乙方应负责舱内所内设备电缆、尾缆及网络线的配线,接线、调试等工作。
4.2.2.2舱内照明应满足《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等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舱内0.75米水平面的照度不小于300lx。灯具宜采用嵌入式LED灯带,均匀布置在走廊及屏后顶部。舱内应设置配电盒、开关面板、插座等。配电盒安装于门口处,底部距地面高度为1.3m;照明箱安装于门口处,底部距地面高度为1.3m。开关面板采用嵌入式安装,设置于门口处,方便控制,面板底部距地面1.3m,侧边距门框0.2m,面板间距不小于20mm;插座底边离地0.3m,其他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相关走线均应采用暗敷方式。
4.2.2.3 预制舱内照明系统由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和应急照明组成,正常照明采用380/220V三相五线制,事故照明由直流屏供电,当正常照明故障时可手动切换至事故照明,应急照明自带蓄电池,应急时间不小于60min,出口处设自带蓄电池的疏散指示标志。
一次预制舱技术要求
2.2.2.3 预制舱保温
2.2.2.3.1预制舱舱体应运用“冰箱”保温措施与工艺,采用双层钢板(内部填充物采用建设部许可聚氨酯防火保温材料,确保整个预制舱的保温和防火性能)+环保金属装修层。门板厚度不低于48mm,达到“24墙”保温功效。
2.2.2.3.2除对通风散热要求较高的预制舱外(无功补偿预制舱等),舱体内应装设空调系统以舱内设备运行环境。
2.2.2.4 预制舱的密封与防尘
2.2.2.2.1预制舱应良好的密封性能,舱体密封需采用硅橡胶或三元乙丙材料密封条,进出线电缆孔采用敲落孔配密封胶圈或密封件等处理,密封材料的寿命应大于5年,并制定合理的更换方案,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
2.2.2.5 预制舱通风
2.2.2.5.1预制舱内的通风设计应符合DL/T 5035-2004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2.2.2.5.2采用强制通风时,风机需采用进口、命、免维护轴流式风机;风机的数量应满足排风和除湿的要求,排风要进行多道防尘处理,防尘网应方便拆装和清洗;排风处需设置风阀等结构,舱体的整体防护等级。
2.2.2.5.3箱体内通风流畅,必要时设置自动排风系统,控制箱体的电动进风风阀和强制排风轴流风机的启停,进风风阀和轴流风机设置良好的除尘过滤装置,确保箱体防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