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固废处理单位,上海徐汇区固废处置
-
面议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有机废液类:
① 油脂类:由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松节油润滑油等;
② 含卤素类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二氯甲烷\四氯碳;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③ 非卤素类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无机废液类;
(2).无机废液类:
① 含重金属废液:由实验室所产生含有任一类之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铅银锌镁等)的废液;
② 含其他盐类废液;
③ 废酸液;
④ 废碱液;
(3).剧毒类废液:
① 含汞废液;
② 含废液;
③ 含氰废液;
④ 含镉废液;
⑤ 含各种重金属化学物;
实验室化学废液的收集
收集容器需放在的位置(通风\安全\有明显标识的地方),统一收集;收集桶只收集废液,不能把固体废物\玻璃容器放入收集桶内;各类实验室废液需分别倒入对应的容器内,应遵循以下收集基准及检测方法: (尤其是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
实验室废碱处理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检验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硼砂、铜、铁、铅;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9.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
2.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应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1) 回收废旧电路板应具备环保型的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设备,满足环保运营条件;
(2) 要有相适应的拆解废旧电路板电子元器拆解机以及其他设备;
(3) 具有相关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设备的技术操作人员,确保安全运营、生产;
(4) 回收废旧电路板企业应有集中处理废旧电路板的处理场地,以及较完善的排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