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代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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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危险废物的包装、收运要求。含氰废料的储存及收运要求:1、针对液体的含氰废料,要求用密闭的容器装好。固体的可用大开口桶密闭包装。且不可与其它废料混装特别注意避免酸性物质、氧化性、还原性物质混合等。2.包装容器材料须与该危险废弃物特性相容,即包装材料与废料接触不起化学反应, 般建议材质为PP或HDPE材质容器。3、危废弃物应进行标识,标识需明确醒目,标签上面应注明废料的名称、种类、危险成份、物化特性、产生的工厂、日期等。4、运输时,严禁与其它废料混运。5、储存时,需要单仓库存放,室内需有排风通风装置,并需加装安全门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并做好人员的出入登记。6.搬运操作时,操作人员需穿好劳保防化用品,配带防氰化物的面罩。7、危险品的管理操作人员须具备危险品从业资格证。
按热解温度不同,1000ºC以上称为高温热解,600 -700ºC称为中温热解,600ºC以下称为低温热解。按供热方式不同,分为直接加热法和间接加热法。直接加热法指垃圾部分直接燃烧,或向热解反应器提供空气、富氧或纯氧作为补充燃料。纯氧作催化剂会产生CO2、H2O等气体,其混在热解可燃气中,稀释了可燃气,会降低热解气的热效应。采用空气作催化剂则含大量N2,更稀释了可燃气,使热解可燃气的热值大大降低。以美国城市垃圾实验数据为例,用空气作催化剂其热值一般在5500KJ/m3左右,而采用纯氧一般在11000KJ/m3左右。间解加热法可利用干墙式导热或一种中间介质来做传热。产热值可达18630 KJ/m3,相当于用空气作氧化剂的直接加热法产生热值的三倍多,完全可当成燃气直接利用。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及流程:1、先做环评,环评上明确哪些是危险废物?数量多少?与哪家有资质处理单位的框架协议。由于对环评处罚力度加大,你想让环评写少一些可以,不写或者认为不是,环评将面临发绿风险。此外,环评写少了数量,意味着合法能处理的废物总量少,到时多出的危废自己哪去想办法?2、提年向本地报计划(根据环评和处置单位框架协议,大致的数量、种类、大致的处理月份等)3、危废产生了,通知处置方,与处置方谈好处理价格,签订该批废物处理合同。4、一般由处置方联络有资质的危废运送单位,让该单位与发生方谈运送价格,签好运送合同。然后发生方依据运送单位资质和运送合同、处置方资质与该批危废处理合同、危废方案,向本当地提交请求并取得处置方所在请求,取得五联单及编号。留意每车、每品种别的危废都要别离的一份五联单。实践操作过程中让处置方去请求取得五联单更为、方便。5、处置方或审核员到发生方验货核对并押运、运送方装货运到处置方。先填好五联单(实践有7张)盖好章,运送单位确认签字后运出。6、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属运营效劳性收费,遵循“谁托付,谁付费;谁效劳,谁收费”准则,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缴处置费。我国在危废处理的道路上仍要继续前行,和企业还需探索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便在危废处理中实现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危险废物收运注意事项:1)收运前检查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是否审核通过,台账是否完善。2)收运前检查管理计划里填的危废名称和代码是否与合同一致。3)明确限高要求:部分处置中心的仓库由于是立体货架存放危废,所以高度有明确限制,比如有些处置中心限高1.2米,有些处置中心限高1.4米,具体详询贮存机构人员。4)明确长宽要求:普通卡板长宽不超1.2米,货物堆叠不能超出卡板范围,避免装车困难及运输过程中出现倒塌。5)明确超重标准及卡板数量限制等转运贮存要求。6)提前做好危废收运需计划,预约运输。
危废处理三大运营模式。目前,国内危废处理的主要经营模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探讨下危废处理三大运营模式。1、投资、企业承包经营模式:投资全由承担。企业从运营中获得微利,在承包的过程中与企业结合不紧密,难以能够收回投资。对企业来讲虽没有投资风险,但若部门在收费、监管等方面的参与,企业的运行费用难以保障,更得不到利润。2、与企业采用BOT建设模式:和企业之间签订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和设备的BOT项目建设合同。企业投资的项目建成后的服务成为一种商品,而这种商品的购买方就是,而且这种买卖关系往往要持续很长的时间,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BOT项目都在15年以上。3、 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模式:、企业共同出资,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规律建设运营模式既有利于防止和克服上述投资运行模式的弊端,弥补其不足,而且有利于规避政策及技术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危废处2016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国家危废名录》中,有明确各种类型的危险废弃物,其中我们对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进行说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是由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以及其他相关行业,其中包括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和含油污泥,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金属轧制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以及废矿物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及过滤介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