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万柏林区工商变更相关咨询,工商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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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确认公司地址没有被占用或已经撤销原占用之后,要准备材料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更改地址了,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除封面外的每一页都要复印);
6、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需以公司的名字租赁,并由所有房东签字(房产证上几个房东就签几个名字),并且租房到期日期需距当前日期大于6个月,同时写明房屋用途(如用于办公);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公章。
变更法人
所需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3、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股东为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