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办理民办机构办学许可证郑州各区要求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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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办民办机构办学许可证,郑州各区民办机构办学许可证办理咨询悦达财务王老师
一,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二、申请许可程序:申请、受理、评估、审核、批准。
三、申请许可权限: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机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办理,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许可,由举办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审批。
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它相关教育机构的许可,由举办者向其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文局)申请审批。郑州市民办机构办学许可证代办
四、郑州市教育局具体受理民办机构申请的部门是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郑州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间,派专人在办事大厅受理申请,解答咨询。
五,申请举办民办机构,举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机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
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
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资产的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一条第和二条的3、4、5项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