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危废处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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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行业企业 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哪些责任?
危险废物污染责任追究制,汽修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体责任,按照《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汽修行业企业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同时还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无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汽修行业危废大检
主要危险固废: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除了废铅酸蓄电池外,还有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和油泥。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
而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属于被列入豁免名录的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汽修厂管理、储存危险废物应作哪些日常检?
1、对汽修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安全管理情况;应急救援工作准备等情况进行了检。
2、对操作间、危废处置室、易燃易爆品储存间等安全 生产关键点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包括灭火器设备陈旧、不足以及违规操作和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汽修店将拆下来的汽车废旧电 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给没有回收、处置的企业肆意处理等违法行为和线索有义务向汇报。
什么是危险废物? 汽修行业有哪些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汽修行业危险废物除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外,还包括:喷漆废弃漆渣,废油抹布、手套,废油、废漆桶等。
印刷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和贮存
印刷行业危废产生的种类和特性与生产工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印刷行业,可从源头削减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两方面展开,应在企业内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胶片冲洗过程、制版过程、印刷准备过程、印刷过程等都可以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印刷行业产生的危废主要来源于印前工艺和印刷过程。印前工艺产生的危废包括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精馏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印刷过程产生的危废包括染料涂料废物、废、废矿物油等。具体到单个印刷企业,应该结合企业生产工艺辨识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并对所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临时贮存,并做好标识。贮存周期、贮存量由企业灵活掌握,可随时通过危废转移联单的形式上报给有危废的危废处置单位。 印刷行业产生的7类危险废物中以感光材料废物、染料涂料废物的产生量。
另外,每类危险废物也往往含有多种污染物,表现出不同的污染特性。以感光材料废物为例,其中就包括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等。为此,需要印刷企业正确识别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将危废和其他垃圾混合存放,也避免将不同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产生危险废物的印刷企业需要设置危废的贮存场所和危废分类贮存容器,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定期申报。
印刷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感光材料废物、染料涂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精馏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废矿物油等。复杂的危废品类给印刷行业的危废处置增添了不少烦恼——大家都知道,每种危废都有各自的危废码,需要不同的贮存方法和处置,这为企业规范贮存管理、无害化处置上增加不少难题。
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这是危险废物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可选用适用强的处理方法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010.1万吨,2018年达到43.0万吨,同比增长15.78%。由于危险废物带来长期的环境污染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关注。新《固废法》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对危险废物制度进行了完善:
一是建立信息化体系。第七十五条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同时,在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二是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并且应当调整。
三是强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第七十六条规定,省级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废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并强调,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四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废;贮存危废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是危废跨省转移管理。
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废应填写、运行危废电子转移联单;跨省转移危废的,应向危废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率,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