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企业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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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企业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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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
2.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
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下载离线申请填写工具,填写完毕后上传至系统,并按科委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a)《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c)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d)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e)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能提供创新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f)其他补充材料,如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收入合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等。
4.高新认定机构审查与认定
(a)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并将电子材料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由对技术情况进行评定。
(b)认定机构收到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